成共识,倒是在情理之中。
只是苗疆闫家出了闫文杰这么一位人才,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。
就在牧云心中暗想时,闫文杰从怀中取出一个手指大小的玻璃瓶,瓶中装着一只极小仿若黑点的小蛊虫:
“牧先生,这次你出手相助,我萤火不胜感激,这只蛊虫就算是送给牧先生的谢礼,也算是我萤火的一点诚意。”
“哦?”
牧云有些意外,没想到随意降服了几具僵尸,还能有这样的收获。
“可你这是鬼蛊吧?我又不是蛊师,怕是无法驾驭。”
他摇了摇头,对于蛊虫,他还是颇有些兴趣的,很好奇这些个小虫子,为什么会有那么神秘莫测的力量。
闫文杰颇为得意地笑道:
“这只蛊虫的确是一只鬼蛊,但也是所有蛊虫中最为特殊的一类,名为鬼王蛊,培育出来极其困难,我也是花了好大的功夫,这才培育出这么一只。”
“这鬼王蛊之所以特殊,只因为不需要刻意操控,只需用内力激发,便可使蛊虫融入体内,暂时获得号令群虫的能力!”
“牧先生武力强大,想必并不缺攻击类的蛊虫,而这只鬼王蛊,正好适合牧先生,必要的时候拿来充当斥候,打探消息什么的,再适合不过了。”
还能号令群虫?
牧云眼睛一亮,这个能力有趣!
而且正如闫文杰所说,实用性也非常强,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。
“哈哈,既然是这样的话,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牧云倒是真不客气了,直接将这只蛊虫收了起来,就当是自己的出手费了。
见牧云如此坦荡收下蛊虫,闫文杰心里也轻松了许多。
他生平最是怕欠人人情,牧云替他照顾闫珊,自己已经算是有所亏欠,要是牧云不收他的蛊虫,他心里更是会过意不去。
“对了牧先生,不知以先生现在的实力,何时才能成为大宗师啊?”
闫文杰突然问道,似乎还有事情想跟牧云商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