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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里的大事小事他都要一管到底,这使得他成为班主任老师的好帮手。
一天,老师不在,有一同学向约翰反映丢了一支钢笔。
天生的责任感促使约翰立刻决定来破此案。
约翰刚读过一个“摸钟破案”的典故,于是效仿起来。
他让同学们排成队挨个去摸学校的钟,说谁拿了那支钢笔,摸钟时这钟会响起来。
可所有人都摸过一遍后钟仍没有想,于是约翰断定那钢笔没有丢。
果然,那同学在自己书包里找到了那支钢笔。
这使同学们更加佩服约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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